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關于舉辦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徑錦標賽的通知
京體競管國交字〔2023〕104號
各區體育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資料圖)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徑錦標賽將于2023年9月16-17日在平谷區體育中心(北京市平谷區魯各莊東路60號)舉行。該項賽事由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辦,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北京市田徑運動協會、北京市平谷區體育局、北京市平谷區體育中心承辦。
現將競賽規程下發,請各區體育主管部門予以充分重視,按時積極報名組隊參賽。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
2023年3月31日
(聯系人:孫鵬;聯系電話:63177012)
競賽規程如下:
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田徑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二、承辦單位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
北京市田徑運動協會
北京市平谷區體育局
北京市平谷區體育中心
三、時間和地點
2023年9月16-17日在平谷區體育中心
四、競賽組別和項目
(一)競賽組別
甲組(男、女):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18至19歲)
乙組(男、女):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16至17歲)
丙組(男、女):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14至15歲)
(二)競賽項目
1.甲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五項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甲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七項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3.乙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五項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4.乙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七項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5.丙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四項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6.丙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標槍、四項全能、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五、運動員資格
(一)符合北京市體育局《北京市青少年運動員注冊管理辦法(試行)》(京體競技字〔2011〕10號)的有關要求。
(二)符合《北京市體育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北京市青少年運動員注冊工作的通知》(京體青字〔2022〕26號)的有關規定。
(三)已參加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田徑冠軍賽,獲得各組別單項前16名(徑賽)和成績排名前12名(田賽、全能)或在比賽中單項成績達到《田徑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二級標準(含)以上的運動員。
六、參加辦法
(一)以區為單位組隊參加。
(二)經二級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三)每單位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按6:1配備。接力每項每單位每組別限報一隊。
(四)本次比賽所報項目,須與2023年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田徑冠軍賽所參賽項目一致,不得更改。
七、競賽辦法
(一)采用中國田徑協會審定出版的最新田徑競賽規則和全能查分表(個別部分綜合使用規則)。
(二)比賽時運動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賽。
(三)各項目各組別如報名參賽3人(隊)或參賽運動員均代表同1個單位時,可進行比賽和錄取名次,已報名而上場比賽不足3人(隊)時可進行比賽和錄取名次。報名不足3人(隊)時,則不進行比賽。
(四)獲得本次比賽參賽資格的運動員,無故不報名參賽或在本次比賽中棄權,將取消下一年度田徑項目U系列冠軍賽、青少年錦標賽報名參賽資格。
八、報名辦法
(一)現場報名:各參賽單位于2023年8月17日-18日將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奧運項目管理二部。
1.加蓋參賽單位公章報名表一份;
2.教練員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3.領隊簽字并加蓋參賽單位公章參賽承諾書一份;
4.參賽運動員及監護人簽字運動員參賽聲明。
(二)逾期未報名或未提交材料按不參賽處理,報名后不得更改,不在參賽人員名單內的人員屆時不得入場。
(三)本次比賽不收取報名費。
聯系人:孫鵬,聯系電話:63177012
電子箱:sunpeng@tyj.beijing.gov.cn
九、錄取名次和獎勵辦法
(一)錄取名次按照實際到場參賽人(隊)數為準,比賽各項目組別錄取前八名,參賽不足8人(隊)(含)的,遞減一名錄取。
(二)獲得比賽前3名的運動員(隊),運動員分別頒發獎牌和證書;其他獲得名次者分別頒發證書。
十、運動員技術等級
本次比賽不授予運動員技術等級。
十一、人身安全和醫療保險
(一)所有參賽人員要按照賽事主辦及承辦單位有關要求做好參賽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二)各參賽單位須為本單位所有參賽運動員、教練員需確保身體健康,并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其在比賽中發生的任何意外傷害、傷病等事故,主辦和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反興奮劑和賽風賽紀
(一)若比賽中出現興奮劑違規行為,將取消運動員所獲比賽成績名次及獎勵,并按照相關規定追加處罰。
(二)參賽人員違反賽風賽紀規定,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干擾賽場秩序、拒絕領獎、采用不正當手段獲取名次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參賽資格和成績名次及獎勵,并按照相關規定追加處罰。
十三、仲裁委員會和裁判員
(一)各項目競賽均設立仲裁委員會并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相關要求對比賽進行仲裁判定;
(二)所有裁判員由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商市田徑運動協會統一選派。
十四、本規程解釋、修改權屬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和國際交流中心,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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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