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森泰木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泰股份”,301429.SZ)今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盤,森泰股份報33.05元,漲幅14.96%,振幅33.50%,換手率67.48%,成交額6.72億元,總市值39.0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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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泰股份的主營業務是高性能木塑復合材料、新型石木塑復合材料及其制品和應用的研發、設計、生產、銷售。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唐道遠持有森泰股份4,167.02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47%;唐圣衛持有森泰股份481.07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5.43%;張勇和王斌分別持有森泰股份1,152.58萬股股份,持股比例均為13%;四人持股比例合計為78.43%。唐道遠為森泰股份控股股東。
唐道遠、唐圣衛、張勇和王斌四人為關系密切家庭成員,其中,唐圣衛為唐道遠父親,同時為張勇和王斌的岳父。唐圣衛擔任森泰股份董事長,唐道遠擔任森泰股份副董事長、總經理,張勇、王斌均擔任森泰股份董事、副總經理。唐道遠、唐圣衛、張勇、王斌系森泰股份人前身森泰有限的創始股東,并自股份公司成立起持續在公司董事會或管理層擔任重要職務,四人對森泰股份的日常經營決策和管理具有重大影響。
森泰股份表示,唐道遠、唐圣衛、張勇、王斌四人(合稱為“各方”)于2019年7月5日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根據《一致行動協議》,各方保證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至森泰股份完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0個月內(下文簡稱“一致行動期限內”),在各方作為公司股東、董事期間,就有關公司經營發展的重大事項向股東大會、董事會行使提案權和在相關股東大會、董事會上行使表決權,以及在一致行動期限內且解除鎖定后出售公司股份時,均保持一致行動,以鞏固各方在公司中的共同控制地位。如果各方進行充分溝通協商后,就在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上關于有關公司經營發展等重大事項行使是否及如何行使提案權,行使何種表決權,或在協議約定的一致行動期限內且解除鎖定后是否及如何出售公司股份,各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各方一致同意以唐道遠意見為準,并按照唐道遠意見采取一致行動。
綜上,唐道遠、唐圣衛、張勇、王斌四名自然人為森泰股份實際控制人。
2022年6月2日,森泰股份首發過會,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31次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報告期發行人通過居間人實現的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20.44%、22.56%、26.09%。請發行人說明:(1)居間人在銷售過程中提供服務的主要內容,通過居間人實現銷售是否符合行業慣例;(2)是否向客戶明示居間關系及居間收費;(3)固定費用率下同一居間人對同一客戶的居間費用率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說明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森泰股份本次公開發行股票2,956.00萬股,占發行后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5.00%,發行價格為28.75元/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唐穎、吳超。
森泰股份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84,985.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74,961.77萬元。森泰股份本次募集資金凈額較原計劃多42,342.10萬元。森泰股份于2023年4月12日發布的招股說明書顯示,該公司擬募集資金32,619.67萬元,分別用于年產2萬噸輕質共擠木塑復合材料擴建項目、年產600萬平方米新型石木塑復合材料數碼打印生產線技改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國內營銷體系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森泰股份本次發行費用總額為10,023.23萬元,其中,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保薦及承銷費用7,048.80萬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森泰股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53,358.45萬元、63,198.47萬元、91,453.17萬元和52,174.80萬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706.26萬元、10,314.95萬元、10,041.14萬元和5,147.07萬元,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5,205.02萬元、8,178.84萬元、7,853.01萬元和4,721.68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9,706.26萬元、16,971.03萬元、11,171.96萬元和4,448.39萬元。
2022年,森泰股份實現營業收入82,071.63萬元,同比下降10.26%;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450.94萬元,同比下降15.84%;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196.60萬元,同比增長4.38%。
2023年1-3月,森泰股份預計實現營業收入21,588.59萬元,同比下降18.85%;預計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979.72萬元,同比增長6.97%;預計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781.75萬元,同比增長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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