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解書下來還能上訴嗎
調解書下來不能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資料圖】
調解書與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調解的性質決定的。訴訟上的調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議庭或者審判員的主持下進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的結果,也是人民法院解決糾紛,審結案件的一種方式。調解書與生效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夠保障法律的嚴肅性,保障司法機關的權威性,有利于穩定社會法律秩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如果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并出具了調解書,并且已經簽收了,就需要按照調解書的內容來進行執行。
二、法院調解書多久能收到
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對調解書的送達時間做出相關規定,只是規定了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調解書制作完成,如果是郵寄送達的話一般半個月內當事人就可以收到。
三、法院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什么
法院調解書的內容包括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找法網提醒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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