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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揚州海事局聯合印發《揚州市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方案》,即日起到今年年底,我市將全面開展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
當前,我國沿海、內河原油和汽油、石腦油、煤油(含航空煤油)等成品油航運、裝載及相關存儲過程產生揮發性有機物超過40萬噸。揮發性有機物具有滲透、揮發、脂溶等特性,可導致人體出現不適癥狀。船舶航行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到大氣,會促進臭氧和二次氣溶膠污染的形成。
我市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將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作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的重要領域。到今年底前,我市轄區萬噸級及以上原油成品油裝船碼頭泊位和直接相連的配套儲罐、現有8000總噸及以上油船要全面完成油氣回收設施升級改造,全力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安裝、運行和聯網,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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