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商務部、海關總署發(fā)布關于對鎵、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滿足相關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自2023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來源:央視新聞)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