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跨省轉入需要提供《參保繳費憑證》和經申請人簽字或參保單位加蓋公章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下面,為您介紹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流程時限。攜帶資料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入的,應提供以下材料:①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②經申請人簽字或參保單位加蓋公章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辦理流程及時限對申請轉移接續的,即時受理,轉入地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在3個15個工作日內辦結。①各經辦機構受理企業或參保人員的接續申請:辦理時限,即時辦理;②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企業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③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發回我市并將轉移基金額轉入我市社會保險基金專用帳戶: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④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返回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接續: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