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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喝了一小杯。”“酒司機”用手比劃著,向交警解釋這一杯到底是多大的杯,只見他的手越“長”越大、越“長”越高。元宵節當夜,北京交管局出動1205名民警和輔警,在全市設立207處夜查崗位,展開綜合夜查。2月6日警方通報,元宵節當夜,共查處酒駕43起,現場處罰各類交通違法近1700起。
2月5日晚22時50分,在朝陽區北苑路,朝陽交通支隊民警在對過往車輛檢查過程中,發現一輛紅色小客車在距離夜查點不遠處減速靠邊,民警立即上前對駕駛人進行檢查。駕駛人馬某某對酒精初篩儀輕輕吹了一下,儀器就立刻發出了警報,馬某某顯得一臉疑惑,稱自己吃飯時只喝了飲料。在民警追問下,司機的話從“喝的飲料,紅牛兌檸檬水”變成了“只喝了一小杯啤酒”,民警隨即將他帶入執法車進行進一步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他血液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90毫克,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看到這個結果,司機終于承認他是酒后駕車,用手比劃著自己只喝了“一小杯”,這“一小杯”也隨著他的手不斷往外擴,越“長”越大、越“長”越高。他說,剛才只是開車送朋友,距離也不遠,于是心存僥幸。與他同車的朋友表示,知道他喝了,但是看見他開車,也沒有勸阻。民警按照程序,讓馬某某進行了抽血檢測,結果顯示他血液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25.9毫克。他不僅面臨罰款和拘役的處罰,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月5日晚20時許,在昌平區水南路奤夿屯路口附近,昌平交通支隊高速路大隊民警發現一輛小客車突然剎車,民警立即上前檢查,車窗打開,車內立刻散發出酒味。駕駛員房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血液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05毫克,達到醉酒駕車標準。房某某自稱,當天中午和朋友吃飯一起喝了點酒,晚上同事打來電話,催他送些東西回公司,他抱著僥幸心理自己開車出門,沒想到被查了。民警帶他到附近醫院進行了抽血送檢,結果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19.8毫克。
2月5日晚20時50分,在通州區馬駒橋鎮史村橋,通州交通支隊民警在檢查過程中,一名司機被民警攔下。酒精初篩儀剛伸進車窗便發出了警報,民警隨即將駕駛人帶上執法車,接受進一步檢測。經檢測,司機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41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通州交通支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同時駕駛證記12分。
據通州支隊民警介紹,不光晚上,結合周末適逢元宵節、出行聚會多的特點,下午時段也安排了查酒崗位,5日下午兩三點鐘先后查獲兩名酒駕司機,并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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