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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發布關于不同意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權變更的批復(魯金復〔2023〕10號)。批復指出,齊商銀行主要審慎監管指標不符合監管要求,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和《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規定的資質條件,不同意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此次股權變更申請事項。
該行官網顯示,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國第四批城市信用社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2009年2月13日,經中國銀保監會批準更名為齊商銀行。下轄淄博支行、魯中支行和西安、濟南、濱州、東營、濰坊、濟寧、威海、臨沂等10家分行級單位,116家傳統支行和8家小微支行,在臨沂市控股發起設立了1家村鎮銀行。截至2022年末,齊商銀行資產總額達到2085億元,各項存款余額1585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270億元,在淄博地區存貸款市場份額持續保持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首位。
齊商銀行2022年度報告摘要顯示,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齊商銀行的子公司,齊商銀行持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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