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與國家民委共同組織開展“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邊疆行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充分發揮“春雨工程”志愿服務平臺作用,緊密結合各地各單位對口支援、定點幫扶、東西部協作、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計劃等現有政策和工作機制,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支持各地與邊疆民族地區建立結對合作機制,確定一批重點志愿服務結對合作項目,推動優質文化和旅游資源以志愿、公益的形式向邊疆民族地區流動,實現從“送文化”到“種文化”再到“興文化”,扎實推進“文化潤疆”等重大工程落地生根,助力邊疆民族地區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資料圖】
實施時間為2023年至2026年。“春雨工程”項目每年年初申報對接一次,單個項目實施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邊疆行計劃由文化和旅游部會同國家民委組織實施,實施對象以新疆、西藏為重點,包括內蒙古、廣西、寧夏等民族地區。實施單位主要包括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及民族工作部門、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單位、國家民委直屬單位、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等。
“春雨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邊疆行主要內容包括:
(一)文化惠民志愿行。創新拓展大舞臺、大展臺形式,深入邊疆民族地區城鄉基層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演出及文化藝術展、文物古籍展、非遺展、數字文化體驗展等展覽展示活動。結合重大節慶、民族自治地方(包括區、州、縣)成立逢十周年慶祝活動和傳統節日,策劃舉辦文化藝術節、音樂節、旅游文化季等文旅融合的主題系列活動,線上線下聯動,培育兼具民族特色和時代精神的活動品牌。
(二)藝術創作志愿行。招募專業文藝工作者、群眾文藝帶頭人、民族文化工作專業人才等作為文化志愿者,赴邊疆民族地區城鄉基層和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開展文藝理論、藝術創作等方面輔導和培訓,以創排一個節目、合作一臺演出、推出一場巡展等方式,參與打造高水平、高質量的民族地區藝術精品,以及體現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情深的群眾文藝作品。
(三)公共文化志愿行。推動東中部地區與邊疆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機構以建設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分館等方式“結對子”,實現在人才交流、業務指導、資源共建等方面協同發展,開展高品質的閱讀推廣、藝術普及、公益講座、通用語言文字輔導等志愿服務活動,豐富公共文化設施內容和服務供給,助力新時代文明實踐。支持邊疆民族地區文化場館運營能力建設、館藏資源建設和數字化建設,激發邊疆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發展活力。
(四)文化傳承志愿行。以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為主題,支持邊疆民族地區歷史文物、非遺、古籍保護利用志愿服務,加強當地反映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文化遺產挖掘、整理、研究、數字化、展覽等方面能力,完善旅游景點解說詞,有形有感有效講好中華民族共同體故事。組織學術講座和宣傳推廣等活動,推介邊疆民族地區文化遺產保護成果。
(五)產業共創志愿行。支持區域間文化產業園區結對共建、協同發展,輻射帶動邊疆民族地區文化產業園區提升建設發展水平。積極調動旅游志愿服務力量,支持邊疆民族地區編制旅游業規劃、策劃項目,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規劃和打造一批旅游產品、精品線路,探索多種營銷方式吸引游客到邊疆民族地區旅游,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總臺央視記者 曹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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