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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職稱評定新規:衛生、教育行業不將論文作為主要指標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代麗麗
6月1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稱工作的通知》及相關配套措施。對于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
《通知》明確,在職稱評價方面,本市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突出品德、能力、業績、貢獻導向,修訂各系列、各專業職稱評價標準,促進與當前新興職業標準相銜接,激勵專業技術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同時根據不同學科領域特點,探索建立能夠識別有天賦、有潛力人才的評價標準。
對于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在評價標準中也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各職稱系列均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貢獻、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代表作成果,進一步完善可量化的“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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