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恩施市監處罰〔2022〕309號)顯示,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存在傳銷行為,被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60萬元,沒收88073.875萬元,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2月23日。
當事人法定代表人向東與葉碩于2020年5月在深圳考察“翰林黃金”項目,同年9月,葉碩參照“翰林黃金”的運營模式制定出“金滿滿”APP“買黃金、送黃金、賺黃金”的運營模式。通過網絡聘請“夢之翼”網絡技術團隊研發出“金滿滿”APP平臺。2021年3月16日,向東與葉碩一起注冊成立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注冊信息顯示葉碩占股70%,向東占股30%。2021年3月27日,“金滿滿”APP平臺1.0正式上線。當事人至今未提供“夢之翼”網絡技術團隊信息。
經查,當事人為了吸引會員,對外宣稱周氏金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開展戰略合作,聯合推出了黃金電商理財平臺“金滿滿”商城,同時宣稱:“買黃金、送黃金、賺黃金”、“所建“金滿滿”商城APP工信部備案、產品由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生產”、“購買10000g黃金,得90000g黃金,額外賺3.6億”。并擬在全國各省、市(州)、縣(市)設立特約代理商。同時查明,周氏金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并未與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任何合作協議,開展戰略合作。
為了推廣“金滿滿(壹號金)”商城,讓更多人在商城購買黃金,當事人設定如下營銷模式: 客戶掃描推薦人的二維碼免費完成注冊,自動成為推薦人的下線會員。注冊成功系統免費贈送100個金豆。會員自主在“金滿滿”商城APP上購買Au99.99黃金,該系統設定的Au99.99黃金購買單位為:1g,10g,20g,50g,100g,200g,500g,1000g。購買價格為520元/克+56元加工費+1元順豐保價,即577元/克。購買黃金按照規則送800、1200、1600、2400等不同數量的金豆,金豆按照2%的比例釋放成金葉,金葉可以在商城兌換黃金,每個金豆價值相當于1元人民幣。會員收益可分為:(一)靜態收益:即會員購買黃金,系統贈送金豆,按照2%的比例釋放完后在“金滿滿”商城APP上按577個金葉/克兌換黃金。系統按照當天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價格回購,或者會員取得黃金后自行在市場銷售,使黃金兌換成現金。 (二)動態收益:會員A直接推薦的會員B叫做A的“一號月光寶盒”,會員B推薦的會員C叫會員A的“二號月光寶盒”,依次類推直至“九號月光寶盒”。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經恩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集體研究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81億元(880738754.09元);2.處罰款人民幣160萬元(1600000.00元)。
據中國質量新聞網報道,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5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列入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公開資料顯示,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向東。股權信息顯示,該公司由周氏金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全資控股。
記者嘗試聯系“金滿滿”運營方周氏黃金珠寶(武漢)有限公司,語音提示“你撥打的用戶(座機)因未付費已停機”、“你撥打的手機號碼已關機。”
以下為原文:
關鍵詞: 黃金珠寶
責任編輯:Rex_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