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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601818.SH)今日發布關于執行董事、行長任職資格獲中國銀保監會核準的公告。
公告稱,光大銀行于近日收到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保監會)下發的《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光大銀行王志恒任職資格的批復》(銀保監復〔2023〕132號)。中國銀保監會已于2023年3月13日核準王志恒光大銀行執行董事、行長的任職資格。
截至公告日,除王志恒擔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執行董事外,其簡要情況未發生其他變化。
簡歷:
王志恒現任光大銀行黨委副書記,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委員。歷任中國銀行總行公司業務部公司規劃處副處長,總行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經理,廣東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青海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總行黨委組織部部長、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北京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總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獲經濟學碩士學位。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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