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福建海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發展”,603162.SH)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發行價格為37.25元/股。上市首日,海通發展跌破發行價,截至今日收盤,海通發展報32.85元,跌幅11.81%,成交額4.02億元,振幅18.55%,換手率28.16%,總市值135.5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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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發展主要從事國內沿海以及國際遠洋的干散貨運輸業務。經過多年的積累,公司已發展成為國內民營干散貨航運領域的龍頭企業之一。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曾而斌。截至上市公告書刊登日,曾而斌直接持有公司245,431,04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66.0677%;通過星海貿易間接持有公司16,8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4.5224%;通過平潭群航間接控制公司19,8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5.3515%;王愛金為曾而斌配偶的母親,持有公司5,693,38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表決權的1.5326%,為曾而斌的一致行動人;曾而斌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控制公司287,804,425股股份,占公司表決權的77.4742%。同時,曾而斌任公司董事長,能夠實際控制公司。因此,曾而斌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2023年2月2日,海通發展首發過會。證監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11次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主營業務收入持續增長,尤其是2021年以后業績增長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2)2020年收入變動趨勢和同行業可比公司可比業務收入變動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境內航區程租業務航次數量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營運船舶數量及對應業務收入相匹配;(4)2022年經營業績情況,收入增長是否可持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方法及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JOINTFAITH與發行人新建立合作即成為主要客戶的原因及合理性,與發行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2)向JOINTFAITH期租船舶價格遠高于市場行情的原因及合理性;(3)境內貿易商平均運價持續低于境內程租業務均價且于2021年后差異率擴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方法及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毛利率先降后升的變動趨勢以及大幅高于同行業公司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高毛利率是否可持續;(2)報告期內部分貿易商客戶外租船舶業務毛利率為負數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方法及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海通發展本次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股份41,276,015股,占發行后總股本比例10.00%,均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海通發展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許陽、陳拓。
海通發展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153,753.16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142,793.20萬元。海通發展于2023年2月23日發布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142,793.20萬元,分別用于超靈便型散貨船購置項目、信息化系統建設與升級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海通發展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發行費用總額(不含稅)為10,959.96萬元。其中,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承銷及保薦費用8,656.42萬元。
2020年、2021年、2022年,海通發展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7,887.51萬元、159,818.27萬元、204,603.25萬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6,602.04萬元、51,744.27萬元、67,141.7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5,132.97萬元、50,376.91萬元、66,873.21萬元。
2020年至2022年,海通發展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9,162.99萬元、164,982.39萬元、213,369.42萬元;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4,150.30萬元、69,073.94萬元和79,890.64萬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和市場環境,公司預計2023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約為32,500萬元至39,000萬元,同比變動幅度為-14.65%至2.41%;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約為7,330萬元至13,030萬元,同比變動幅度為-43.31%至0.7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7,300萬元至13,000萬元,同比變動幅度為-43.44%至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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