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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貯存環境管理進一步規范(主題)
中工網訊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周懌)記者近日獲悉,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新修訂的《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以下簡稱《貯存標準》),將于2023年7月1日起實施。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原《貯存標準》已頒布20多年,危險廢物貯存的環境壓力和環境風險防控難度顯著增大,亟須修訂《貯存標準》進一步規范我國危險廢物貯存的環境管理,防范環境風險。
據介紹,《貯存標準》主要修訂了六個方面內容:一是增補完善了相關術語和定義;二是增加了“總體要求”,將貯存設施設置要求、分類貯存要求、環境污染防治、識別標志、信息化管理、設施退役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方面的原則性要求納入“總體要求”;三是細化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分類,補充了貯存點相關環境管理要求;四是完善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選址和建設要求;五是修訂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污染防治、運行管理和退役要求;六是補充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環境應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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