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份,業務員給我推銷了防疫險,只要陽了都可以理賠。業務員說我已經陽過了不能買了,我給我媳婦買了這個保險,沒想到我媳婦前幾天確定新冠陽性,我問理賠需要什么證據,業務員說有抗原也可以,但必須視頻為證,我就拍了視頻去理賠了,業務員說又改變了,現在需要提供核酸異常依據,還有一個診斷證明依據,要醫生開證明你確實得了新冠,現在醫院都不開這樣的證明。核酸證明已經確認是陽的了,為啥不給我理賠?(記者:你這邊有沒有相應的保單,寫清楚到時候理賠需要提供什么樣的依據,你發給我看一下)詳細條款,業務員說現在產品已經下架了查不出來。”求助人裴先生說。
那么,目前這種需要理賠的情況到底需要怎么辦呢?是不是像求助人所說的,需要提供醫院的診斷報告才可以呢?我們現在跟保險公司取得聯系。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伊川支公司理賠部工作人員回應稱,“這個法定傳染病條款里面約定的是如果新冠確診的話,需要提供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出的診斷證明,如果住院了,出住院病歷,還有核酸檢測報告單。如果沒有核酸檢測報告單的話,可以出自己做抗原的視頻。(記者:我看到業務員提供的照片里寫著,新冠感染者需要提供的資料,其中居家隔離條款當中沒有提到需要提供確診的診斷證明)可能是業務員給他提供的內容有出入。”
那么,按照保險合同條款當中所約定的診斷證明,現在醫院是否能夠開具呢?
伊川縣人民醫院工作人員表示,“診斷報告(證明)咱們現在都沒有開過,最多能開具核酸報告。”
現在面對理賠遇到的最大問題,醫院也明確告知關于保險合同中所說的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現在是無法開具,那面對這樣的情況,相信也不止求助人一個人的個例。那這樣的情況到底該怎么辦,保險又該怎么理賠呢?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客服回應稱,“這款產品當時是有集中隔離(政策)的,需要患者集中隔離治療直到確認身體沒有其他疾病。(記者:現在是政策和以前發生了變化,大家都居家隔離治療了,現在的問題是醫院不開具這個診斷證明)如果對現有的政策有疑問的話,我們這邊也會幫您反映給相關的業務部門給您核實處理。”
律師認為,“首先求助人在購買保險時,與保險公司之間簽訂了相應的保險協議,應當按照協議予以履行。其次,基于目前國家對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進行了相應的政策調整,那么,對于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協議,存在相應的情勢變更。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基于目前的情況,應當優化對于新冠肺炎保險的確診的流程,以便于被保險人申報新冠肺炎的確診保險。”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伊川支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如果醫院做過核酸了,核酸也是陽性或者異常的話,我們也會配合醫院進行溝通。”
最后,求助人裴先生反饋,“昨天晚上保險公司理賠部經理給我打電話了,讓我把核酸異常報告送過去,說接下來的手續會親自督辦,直到給我理賠到位,感謝《小莉幫忙》欄目。”
最近幾年,我國多家保險公司都推出了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的保險產品,隨著我們防疫政策的不斷變化和調整,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保險公司是不是應該更加務實和靈活的方案和方式來進行理賠呢?同時我們也期待相關部門對這樣的理賠下一步采取更加優化的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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