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同和藥業(300636.SZ)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中心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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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發行對象范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投資者,包括符合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境內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限售期屆滿后,發行的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發行A股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含本數),最終發行股票數量上限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發行股票數量上限為準。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1.0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擬用于“江西同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區部分車間、裝置新、改、擴項目二期工程”、“補充流動資金”。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之日,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具體發行對象,最終是否存在因關聯方認購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
截至2022年9月30日,龐正偉持有公司18.85%的股份;梁忠誠(Leung Chung Shing)直接持有公司1.10%的股份,通過豐隆實業控制15.85%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16.95%的股份。龐正偉、梁忠誠(Leung Chung Shing)兩人合計控制公司35.80%的股份。同時,龐正偉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梁忠誠(Leung Chung Shing)擔任公司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兩人能夠對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重大決策和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系由龐正偉與梁忠誠(Leung Chung Shing)兩人共同控制,兩人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為龐正偉與豐隆實業。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根據2022年9月30日公司總股本3.50億股計算,即不超過1.05億股(含本數)。按照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數量上限計算,本次發行后,龐正偉及梁忠誠合計控制公司表決權股份比例將降至27.54%,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同時,為了保證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發行將根據市場情況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審核和中國證監會的注冊情況,在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及股東大會授權范圍的前提下,對于參與競價過程的認購對象,將控制單一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認購本次發行數量的上限,并控制單一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本次認購數量加上其認購時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數量之后股份數量的上限。因此,公司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發行股票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公司表示,通過本次發行可以順應行業發展,滿足原料藥產品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豐富產品種類,拓展產品矩陣,深化產品結構;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為公司和投資者帶來較好的投資回報;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提高公司的抗風險能力。
本次發行保薦機構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孫經緯、劉海燕。
此前,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證監許可[2020]2259號文批復同意注冊,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不超過3.6億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6年。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60億元;扣除主承銷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及保薦費人民幣457.92萬元,其他發行費用人民幣157.85萬元,實際募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3.54億元,其中發行費用可抵扣進項稅人民幣348294.34元;考慮可抵扣進項稅額之后,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54億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業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信會師報字[2020]第ZA15815號驗資報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資金使用金額情況為:
2022年6月28日,公司以每10股轉增5股并稅前派息0.6元,除權除息日2022年7月5日,股權登記日2022年7月4日;2021年5月12日,公司以每10股轉增6股并稅前派息0.85元,除權除息日2021年5月18日,股權登記日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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