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14次審議會議于2023年3月23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丹科技”,股票代碼:300829.SZ)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3月10日,金丹科技披露的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會稿)顯示,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7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入以下項目:年產7.5萬噸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資料圖)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按面值發行,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00元。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可轉債的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在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可轉債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所有未轉股的可轉債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轉債轉股期自本次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
本次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具體優先配售數量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在本次發行前根據市場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并在本次可轉債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本次可轉債給予原股東優先配售后的余額及原股東放棄認購優先配售的金額,將通過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及/或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網上發行。如仍出現認購不足,則不足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具體發行方式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的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發行前協商確定。
金丹科技本次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朱垚鵬、解明。
金丹科技于2020年4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發行數量為2,830.00萬股,發行價格為22.53元/股,保薦機構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解明、宋樂真。
金丹科技首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63,759.9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54,168.18萬元,此前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分別用于年產5萬噸高光純L-乳酸工程項目、年產1萬噸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金丹科技首次發行費用總計為9,591.72萬元,其中,國金證券獲得保薦承銷費用6,164.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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