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網站日前公布的《關于對浙江豐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115號)顯示,2023年5月20日,浙江豐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豐立智能”,301368.SZ)在深交所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發布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公司長期看好機器人發展前景”“特別是人形”“因為公司的產品更貼合它的應用領域”。5月20日,公司在互動易平臺回復投資者“公司生產的精密減速器產品可以應用在人形機器人上”。5月29日,公司披露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顯示,公司生產的精密減速器產品未應用于人形機器人領域,暫無簽署合作協議。
5月19日至29日間,公司股票價格累計漲幅超過100%,并于5月19日、23日、25日觸及異常波動標準,5月23日觸及嚴重異常波動標準。公司在回復相關產品應用于人形機器人問題時,未能完整、全面地介紹和反映相關產品的實際情況,未能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深交所判定,豐立智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8.1.1條、第8.5.2條、第8.5.3條的規定。深交所請豐立智能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資料圖)
2022年12月15日,豐立智能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3010.00萬股,發行價格為22.33元/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鴻仁、業敬軒。
豐立智能發行新股募集資金總額為67213.30元,募集資金凈額為58990.10萬元。豐立智能最終募集資金凈額比原計劃多20990.1萬元。2022年12月9日,豐立智能發布的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38000.00萬元,分別用于小模數精密齒輪及精密機械件擴產項目、齒輪箱升級及改造項目 、研發中心升級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豐立智能發行費用為8223.20萬元,其中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保薦和承銷費用5528.93萬元。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或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破產管理人及其成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指南等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5.1.1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或者投資決策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或事項(以下簡稱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項),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以下為原文:
深圳證券交易所
關于對浙江豐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3〕第115號
浙江豐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0日,你公司在本所投資者關系互動平臺(以下簡稱互動易平臺)發布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公司長期看好機器人發展前景”“特別是人形”“因為公司的產品更貼合它的應用領域”。5月20日,你公司在互動易平臺回復投資者“公司生產的精密減速器產品可以應用在人形機器人上”。5月29日,你公司披露的《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顯示,公司生產的精密減速器產品未應用于人形機器人領域,暫無簽署合作協議。
5月19日至29日間,你公司股票價格累計漲幅超過100%,并于5月19日、23日、25日觸及異常波動標準,5月23日觸及嚴重異常波動標準。你公司在回復相關產品應用于人形機器人問題時,未能完整、全面地介紹和反映相關產品的實際情況,未能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8.1.1條、第8.5.2條、第8.5.3條的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
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8月7日
關鍵詞:
責任編輯:Rex_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