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記者從西安市民政局獲悉:6月1日起,西安市將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實施時間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據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適用范圍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男女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內地居民,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二是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現役軍人,也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同時,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和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業務暫不實行跨省辦理,并不在此次試點的適用范圍內。此外,西安市內地居民同外國人、港澳臺居民以及華僑的婚姻登記在省民政廳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記者昨日下午在蓮湖區市民中心、未央區政務綜合服務中心等政務大廳的婚姻登記窗口看到,前臺工作人員儀表端莊、態度熱情,向前來咨詢的市民做好答疑解惑工作,窗口如平日一樣井然有序。據記者了解,目前,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已做好準備,進駐各區縣和部分開發區政務大廳(市民中心)的婚姻登記窗口也已準備就緒,靜待6月1日當天西安市第一張“跨省通辦”的《結婚證》誕生。
昨日,西安市民政局還發布了關于結婚登記“跨省通辦”的通告。那么,在西安,“跨省通辦”究竟怎么辦呢?讓記者為大家一一揭曉。
非西安戶籍也可在西安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通告,西安市作為結婚登記“跨省通辦”業務受理地,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其中,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地后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當事人是否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居住證是婚姻登記機關認定經常居住地的依據。調整后,雙方均非西安市戶籍的內地居民可以憑一方西安市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西安任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離婚登記等業務暫不實行跨省辦理
根據通告,男女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內地居民,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現役軍人,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同時,離婚登記業務暫不實行跨省辦理;補領婚姻登記業務暫不實行跨省辦理;婚姻登記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業務暫不實行跨省辦理;西安市內地居民同外國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以及華僑的結婚登記在省民政廳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西安市各婚姻登記機關均可辦理
那么,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該在哪里辦理?記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各區縣及部分開發區婚姻登記機關均可辦理。例如,男女雙方戶籍均為北京市海淀區且一方持有西安市新城區有效居住證的內地居民,按照之前的規定,只能選擇到北京市海淀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實施“跨省通辦”以后,當事人可選擇回戶籍地北京市海淀區或在居住證發放地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需要提交身份證件及證明材料
據悉,常住戶口所在地為西安市的內地居民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提交雙方有效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因故不能提交戶口簿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戶籍證明;因故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證的,可以提交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
而經常居住地為西安市的內地居民在辦理結婚登記時,除應當提交雙方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外,至少有一方還應提供西安市的有效居住證。
同時,現役軍人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和部隊按照相關規定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此外,因當事人實際情況有所不同,所需其他資料辦理前請致電婚姻登記機關。當事人可通過陜西省婚姻登記網上預約信息系統(網址:http://mzt.shaanxi.gov.cn/)、西安市民政局官網(網址:http://mzj.xa.gov.cn/)或“西安民政”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預約。(記者 吳昌永 張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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