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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杜清華)參保職工門診就醫可報銷,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就醫……記者日前從市醫保局獲悉,今年起正式執行的《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吉林市職工醫保門診共濟和待遇保障機制的實施細則》,將明顯提高職工門診保障水平和個人賬戶使用效益。
根據《實施細則》,我市將增設普通門診統籌,對參保職工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產生符合醫保規定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在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報銷比例分別為60%、55%、50%,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000元。同時,根據省文件要求,結合我市醫保基金承受能力,擬將門診慢性疾病病種由21種結構性調整為29種,門診特殊疾病由8種調整為55種。
《實施細則》明確擴大個人賬戶使用范圍。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不僅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就醫,還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以及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和長期護理保險等費用,實現家庭成員之間的“小共濟”。
《實施細則》還明確了職工醫保年度起付標準和分級報銷比例,進一步提高職工醫保住院待遇。
市醫保局負責人說,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政策的實施,與住院保障有效銜接,將惠及廣大職工醫保參保人,切實減輕職工看病負擔。
(松花江網編輯編輯 陳炳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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