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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深交所網站披露,深交所決定終止杭州本松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松新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審核。
2023年1月16日,本松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杭州本松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關于撤回杭州本松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本松新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同日,創業板上市委2023年第4次審議會議補充公告顯示,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定于2023年1月17日召開2023年第4次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鑒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撤回發行上市申請,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銷保薦,按照相關程序,本次上市委審議會議取消審議杭州本松新材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申請。
招股說明書顯示,本松新材一直從事改性工程塑料的研發、生產及銷售。自成立以來,公司主營業務未發生變化。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周永松直接持有公司31.75%的股份,通過至勤憬美、至勤鈺美和至勤和美分別間接控制公司14.58%、5.26%和1.40%的表決權。此外,周永松之配偶劉梅紅直接持有公司3.93%股份,根據劉梅紅與周永松簽署的《表決權委托協議》,劉梅紅在2021年6月28日至公司上市之日后滿5年期間,將其所持前述股份的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股東大會召集、出席權等相關股東權利委托給周永松。因此,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周永松合計控制公司56.92%的表決權,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本松新材原擬在深交所創業板首次發行股份不超過2,543.18萬股(含2,543.18萬股,且不低于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的數量為準)。公司原擬募集資金58,895.76萬元,分別用于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產業化建設項目、研發與技術創新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松新材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彭波、陳婷婷。
關鍵詞: 財通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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