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電氣(300820.SZ)昨晚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了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四川英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英杰電氣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對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23年6月7日,英杰電氣發布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英杰電氣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5,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將投資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擴產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資料圖)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組織;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兩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采取詢價發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5%,即7,185,262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總數因監管法律、法規變化或根據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批復文件的要求予以調整的,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屆時將相應調整。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的情形發生。
英杰電氣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杜柯、余姣。
2020年2月13日,英杰電氣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1584萬股,發行價格33.66元/股,保薦機構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黃笠、唐宏。
英杰電氣2022年11月7日發布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四川英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53號)核準,英杰電氣于2020年2月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A股)15,8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33.66元,共計募集資金人民幣533,174,4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76,668,613.17元(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456,505,786.83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到位,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瑞華驗字[2020]51070001號驗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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