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宣布支持在上海市、重慶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區、杭州市、蘇州市等六市(區)擴大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引導持牌金融機構、科技公司申請創新測試。與此同時,記者獲悉,試點城市項目征集細則也正陸續出爐。
在項目申報主體方面,多個試點城市將持牌金融機構及科技公司均納入其中。記者從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了解到,申報機構的范圍包括從事金融服務創新的持牌金融機構或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系統、算力存儲、算法模型等科技產品研發的科技公司。持牌金融機構包括全國性銀行、大型城商行、互聯網銀行等。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科技產品涉及的金融服務創新和金融應用場景須由持牌金融機構提供,科技公司既可聯合金融機構共同申報,也可單獨申報后結合應用場景選擇合作金融機構。
同時,地方也為創新應用設置安全防線。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表示,科技公司作為申請機構時,須由持牌金融機構為其提供科技產品的金融服務和金融應用場景,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申請機構應合理控制金融服務創新的試點范圍,明確用戶數、交易量、服務地域等方面預期規模并在試點中嚴格落實,切實防范創新風險傳播擴散。
記者獲悉,下一步,深圳、杭州等試點城市將陸續向社會公開征集試點項目,運用信息公開、應用公示、共同監督等柔性管理手段,引導持牌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深入開展創新測試。
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記者表示,此次杭州市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的獲批,有利于全面推進杭州國際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打造“數字經濟先行區”,發揮杭州金融科技優勢,推進現代金融服務產品創新,更好服務杭州小微企業融資發展需求。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表示,在深圳開展試點,有利于發揮深圳金融及科技優勢,促進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全面建設深圳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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