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大河報記者從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數據,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89464元,鄭州市2020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為1900元。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求,確定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上下限,2021年度單位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較2020年上調358元,月繳存額上限較2020年上調了86元。
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個人各5%-12%。繳存單位可在5%-12%的繳存比例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較上一年度降低的單位,應當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
繳存單位基數相關規定
據悉,按照繳存基數有關規定,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89464元,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求,確定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2367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5368元;按照鄭州市2020年度190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90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190元。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規定
2021年度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20%。根據鄭州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城鎮私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56062元,確定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14014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802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80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為560元。(記者張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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