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基層工會在福建省內全總或省、市、縣總工會授牌的職工療休養基地組織職工療休養活動,達到2-5天,可向區(產業)工會申請專項資金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
為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激勵基層工會組織職工療休養,廈門市總工會近日發布了《關于激勵基層工會廣泛開展職工療休養工作的通知》。
職工療休養對象為一線在職職工(含農民工和機關事業單位一線干部職工,下同)。可優先安排以下四類對象:1.優秀技術工人;2.長期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職工;3.苦、臟、累、險等艱苦崗位作業職工;4.患職業病的職工。
基層工會每年組織職工療休養人數,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的五分之一。職工療休養活動只限于省內開展,不得跨省活動,每期落地療休養時間不超過5天(不含報到、返程時間)。
職工療休養活動堅持身心健康一體化理念,以休息療養、康復治療、健康體檢為主,可以適當組織參觀考察免費的革命傳統教育基地、先進企業及社區、市鎮建設新貌、社會主義新農村(美麗鄉村)、觀光工廠、博物館、紀念館等。
通知明確,職工療休養補助由基層工會申請,未正常上繳工會經費的基層工會不享受專項資金補助。
專項資金用于補助基層工會組織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中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飲、場地租賃、專家課酬、活動培訓、健康檢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方面費用,但不得用于旅游景點門票、旅游紀念品、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專項資金補助對象為基層工會。專項資金的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一般每名職工每年可享受補助1次。符合條件的基層工會,可向所屬區、產業工會申請專項資金補助。(記者 錢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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