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12日發布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我國將在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的同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
通知明確,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同時,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通知明確,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彭紹宗說,改革實施后,居民、農業用戶將和以往一樣購電用電,方式沒有改變,電價水平也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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