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手機、電腦等帶電子屏幕產品的普及,用眼過度、用眼不衛生、缺乏體育鍛煉和戶外活動等因素,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率居高不下,近視低齡化、重度化日益嚴重。因此,護眼臺燈逐漸受到家長追捧。對此,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應注意和避免“護眼臺燈”消費中的誤區,正確科學地為孩子選優質的臺燈。
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首先正確理解概念,“別讓宣傳賣點當功能”。國家對“護眼臺燈”或標稱有護眼功能的臺燈并未出具具體標準,護眼與臺燈性能之間的關系并未有嚴格的論證,商家宣稱的“護眼臺燈”并不一定具有護眼功能。
其二是無頻閃光源誤區。護眼臺燈其中一個賣點是無頻閃。實際上,絕對意義上的無頻閃是不可能的,大多數的護眼臺燈是通過提高光源的閃爍頻率,讓人眼無法分辨,其實頻閃依舊存在,甚至高頻閃的燈具如果長期近距離使用反而影響健康。
其三并非亮度值越高越好。亮度是不少消費者在選擇臺燈時的考慮因素,其實亮度并不是越高越好,亮度越高,眩光越明顯,眼睛容易產生不適。
“不僅要認準3C標志,更要重點關注參數。”廣東省消委會還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時,留意包裝及實物標貼的照度、色溫、顯色指數等關鍵參數。消費者在選擇的時候,照度必須達到國A級,國AA級最佳,建議選擇色溫在4000K左右,顯色指數Ra大于80的讀寫作業臺燈(護眼臺燈)。
此外,選擇燈罩能罩得住燈體,燈桿高度可調節或距離書面40~50厘米比較合適。可避免眼睛受到強光直射和臺燈太低而縮窄光線照射范圍,影響用眼舒適度及安全。
另外,消費者要在正規商家選購符合讀寫臺燈國家標準、產品標識規范的臺燈,開具正規發票。(記者馬燦 陳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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