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記者從洛陽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城管部門出臺二十條優企惠民措施,其中在機動車違停執法方面,推出多項柔性執法舉措。
城市區內機動車違停,在信息采集員下達違停告知單后,駕駛人15分鐘內到達違停地點,及時糾正違法行為且違停沒有造成危害性后果的,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予處罰。
針對停車資源緊張、車位配比嚴重失衡的老舊小區周邊,每天20:00至次日7:30人性化治理違停,對不妨礙交通通行、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停行為,以警告教育為主,不予處罰。
企事業單位舉辦大型活動、召開大型會議,舉辦方可向屬地城市管理部門報備,確定臨停范圍,安排專人維護車輛停放秩序,在不影響道路交通的情況下,不予處罰。
城市區內電力、通信、市政、供水、綠化、熱力、燃氣、有線電視等工程安裝、設施搶修、維護保養、應急搶險車輛,每年到城管部門報備一次,違停時可免予處罰,上述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臨時停車時,應打開應急燈。
(記者 彎繼偉 萌友 胡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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