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達成協議離婚和平離婚,對于財產分配、沒有子女或對子女撫養權沒有任何爭議的前提下:
可以從網上下載一份簡要的模板,填寫就可以了,沒有爭議把雙方想表達的內容寫出來就好,也不需要律師的幫助。盡量把情況寫清楚詳細,每一個模糊的點,都會是將來輸掉官司的禍源。現在沒有爭議,不代表以后沒有。
如果是牽扯到的事情比較多,除了對財產和子女的撫養,還要寫上其他財產、債務、撫養費等明確規定。
一份正式且具有法律效益的離婚協議書應該要明確以下幾點:
1.雙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
2.從何時相識、結婚,因什么原因導致感情不和,闡述離婚原因。
3.雙方自愿離婚。
4.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撫養費及探望時間。
例如,協議中說:“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女方撫養,并且雙方財產的分割已經完成,雙方不反對。”
孩子的撫養費沒有太大的爭議,即使有爭議,法庭也能輕易解決。
而財產問題卻是漏洞更大,“財產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方案、分配數量都已經達成一致,并且處置完畢。然而,有什么財產,在分割協議中怎么處理卻沒有體現。因此會出現兩種相反的觀點:
一是、財產分割已經完成,表明財產已經不需要分割,屬于誰的財產就屬于誰;
二是、由于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條款和處置方式,應視為約定不明不分,應依法分割。
因為爭議很多,很難達成一致,所以只能上訴法庭。
5.財產清單,財產分割清單(這部分需要寫得很詳細)
6.債務的處理方式,償還者及連帶責任。
7、其他事情的協商與處理方式。
以上7點就是一份合格的協議書的內容,在雙方自愿,沒有脅迫、欺詐的情況下,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情況寫上去,然后打印出來。
注意,不要提前簽字,要到民政局當著工作人員的面簽字,不然會被當作無效,要求重新打印,重新簽字。
關鍵詞: 一份正式且具有法律效益的離婚協議書應該要明確哪些內容 雙方姓名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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