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北京高院組織一中、二中、三中及東城、西城、朝陽、豐臺、房山八家法院集中對15起涉養老詐騙案件進行公開宣判,依法嚴懲一批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分子,其中量刑最重的一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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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被告人領刑最重一人被判無期
15起涉養老詐騙案件涉及被告人100名,其中法院認定犯詐騙罪的66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33人,犯集資詐騙罪的1人,上述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其中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7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被判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被告人來自二中院宣判的一起集資詐騙案。被告人廣某某誘使老年人抵押自己的房產獲得資金,用于購買其公司的理財產品,導致老人“錢房兩失”。廣某某也因其犯罪行為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統計,15起涉養老詐騙案件共為被害人挽回經濟損失1100余萬元,查封、凍結的部分房產、金融理財產品等將在執行階段變價后一并發還被害人。
警惕六種涉養老詐騙類型
北京法院通過對已審結的養老詐騙案件進行梳理、分析發現,本市涉養老詐騙案件主要存在六種類型,分別是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假借“以房養老”、假借代辦“養老保險”、假借開展“養老幫扶”等名義,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
當天,三中院宣判的吳某詐騙案,犯罪分子吳某便是以幫助被害人繳納養老院費用、代請護工等事項,多次騙取80多歲老人張某錢款后逃匿。一中院宣判的劉某某等32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犯罪分子則利用部分老年人喜愛跳廣場舞的特性,以組織跳舞之名吸引老年人注冊該公司的APP,后通過該APP平臺向老年人進行非法集資,后因經營不善,造成所吸收的資金無法返還。
自今年4月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北京法院審結的養老詐騙案件中涉“收藏品”“保健品”詐騙案共計14件,數量占比最高。朝陽法院宣判的馮某某等14人詐騙案,犯罪分子便是打著高價出售“收藏品”的幌子,以收取會員費、押金、展柜租金、服務費等為由騙取錢款?,F報案被害人160余人,其中140余人系60歲以上老年人,經濟損失高達2400余萬元。豐臺法院宣判的3起案件均為涉“保健品”詐騙案,犯罪分子招募多名銷售人員,使用專門話術或通過組織“健康講座”、現場診療等方式,將食品吹噓成具有治療功效的保健品,騙取多名老人錢款。
西城法院審結的王某某詐騙案,犯罪分子謊稱可以為被害人補繳養老保險,讓被害人退休后享受保險待遇,收取被害人“保險費”后并未用于保險補繳,而是據為己用。石景山法院審結的李某某等人詐騙案,犯罪分子為實施犯罪專門成立公司,在互聯網低價購進保健品,在北京多個區縣社區以免費醫療咨詢、義務診療等噱頭拉攏老年人參加講座,并冒充知名三甲醫院的名醫為老年人“號脈”“看病”,后夸大病情、虛構保健品為特效藥,高價出售給老年人。該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犯罪時間長,手段隱蔽,社會危害大。部分老年人因聽信所謂名醫建議中斷原本服用的正常藥物,延誤正常治療,造成嚴重后果。
“該重判的堅決依法重判”
北京高院副院長孫玲玲介紹,自今年4月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截至8月4日,全市法院共受理養老詐騙案件60件,目前已審結22件116人,其中67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孫玲玲表示,養老詐騙犯罪性質惡劣,侵害對象特殊、社會危害性很大。在審理養老詐騙案件中,北京法院堅持寬嚴相濟政策,對于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以及其他嚴重后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案件,堅決依法從嚴懲處,該重判的堅決依法予以重判;對于具有積極退贓退賠、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的,依法從寬處理。依法運用罰金、沒收財產等多種刑罰手段,從經濟上嚴厲制裁犯罪分子。同時注意發現和識別養老詐騙犯罪團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惡勢力,深挖養老詐騙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并結合常態化掃黑除惡依法嚴懲,實現有效遏制養老詐騙違法犯罪。
針對養老詐騙犯罪事前難防范、事中難取證、事后難退賠的特點,北京高院也提醒老年人提升風險防范意識,謹慎交付資金房產,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遠離養老詐騙陷阱。同時增強證據保全意識,保留交易合同及付款憑證,一旦發現被騙,及時報警、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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