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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電影票,臨時有事不得不取消觀影;但退票時卻發現,部分影票只能改簽,不能退款。今天,消費者網聯合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發布數據顯示,今年采集到的影票消費維權輿情信息中,有關退改票問題信息最多,占比超過一半。相關人士表示,“不退不改”“只改不退”等規則已涉嫌霸王條款,應該由相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行業規范,促進電影票“退改簽”合理化,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網監測數據顯示,從2022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全網共采集到有關影票消費維權輿情信息352384條。其中有關退改票問題信息193726條,占比54.98%;價格問題信息79185條,占比22.47%;客服問題信息54067條,占比15.34%。
輿情信息最多的退改票問題,關鍵是對影票退改規則的爭議。部分消費者抱怨,電影票“只改不退”“不退不改”等規則不合理。消費者認為,在電影觀影購票過程中,影院和平臺應該更注重消費者的消費體驗。
而部分平臺認為,電影票“退改簽”的決定權并不在售票平臺,而是在于售票影院如何決定,平臺方能做的,主要是在售票頁面顯著位置提醒用戶,該影院是否提供退改簽或者退票服務。
影院方則表述,電影票無法“退改簽”也有自己的苦衷,電影票本身具有時效性和有限性的特征,臨時退票導致二次銷售成本增加,有些黃金場次的黃金觀影區域,甚至可能因為臨時退票而導致影票在開場前短時間內無法再次售賣。同時,正因為電影票時效性和有限性的特征,無理由退換也并不適用于電影票等文娛內容服務消費。
對此,有關人士認為,“一方面,消費者支付電影票款,是希望電影能夠如期的上映并滿足自己的觀影需求,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觀影,用一刀切式的‘不退不改’規則將風險全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確實有違公平原則;但另一方面,影院和平臺提供的是一種有時效的和有限性的服務,如果因為消費者的自身原因錯過了服務時間,浪費了服務資源,退票或者改簽會使影院的隱性成本增加,也是不公平的。”
消費者保護領域專家表示,電影票“退改簽”規則雖然沒有法律的強制規定,但也應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消費體驗。“退改簽”規則可以以機票等“退改簽”服務相對成熟的行業標準作為參考。“比如說有一些預售比較早的票,實際上是可以給他一個退票時間的,比如提前一周,提前幾天都可以退,那么你這個替補的可能性的成本可能就沒有那么高。另外對一些熱播的場次,比如首映,或者說是大家相對來說比較集中觀看的場次,其實影院的替補可能性也比較高,也是可以給出一定的退票機制,同時輔之于明確標示的退票的條件條款,包括費用,那么形成這樣一套完善的機制之后,實際上還是有助于去激發消費者的更多的、多樣的消費需求的。”
輿論觀點也指出,在電影票售賣過程中,影院和平臺一定要明確展示電影票的“退改簽”規則,如因未明確展示“退改簽”規則產生相關消費糾紛,影院和平臺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也提醒購票用戶,在現有規則下,購買電影票之前還是要仔細了解影院和平臺的“退改簽”規則。同時,在票務“退改簽”問題上期待相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經營者及時響應消費者的呼聲,制定出臺相關行業規范,明確電影票退改簽細則,推動觀影市場健康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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