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消息 據中新網報道,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
鑒于個人的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功能,草案三審稿將其納入個人信息范圍,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地址、行蹤信息等。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此前的二審稿規定,個人信息的范圍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有的常委委員、專家學者和企業提出,個人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功能,也屬于重要的個人信息,建議納入個人信息的范圍。
此外,二審時,還有的委員和專家學者提出,為了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除了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規范以外,還應當對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個人信息等行為進行規范。(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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