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30日上午消息,網易日前向美國SEC提交年報,年報數據顯示,網易創始人、CEO丁磊持股比例為45.1%,仍為第一大股東,上年同期持股比例為44.3%。Orbis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持股比例為6.5%,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以下為具體持股情況:
以下表格列出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們已知的有關實益所有權的某些信息(另有說明的信息除外),具體如下:
所有持有我們5%或以上普通股的實益擁有人,我們的每位董事,我們的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以及作為一個整體的所有現任董事和執行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網易公司已發行3228531381股普通股。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關于確定證券實益擁有權的規定,現將實益擁有的普通股數額和百分比進行報告。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如果一個人擁有或分享“投票權”,包括投票權或指導投票權,或“投資權”,包括處置或指導處置此類證券的權力,則該人被視為證券的“受益所有人”。任何人均可以被視為該人在60天內獲得其實益擁有權的任何證券的實益擁有人。根據本規則,超過一人可被視為證券的實益擁有人,而該人對該證券并無經濟利益。以下所列的股東沒有不同的表決權。
(1)Shining Globe國際有限公司擁有1456萬股普通股,包括1406萬股普通股和200萬股美國存托股。Shining Globe國際有限公司由Shining Globe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全資擁有,而Shining Globe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又由Shining Globe國際信托或TMF(開曼)有限公司擔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全資擁有。網易公司創辦人、行政總裁及董事丁磊先生,為Shining Globe國際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及信托財產委讬人,保留對信托資產的投資及裁決權。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是丁磊和他的家人。表注
(2)根據Orbis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Allan Gray Australia Pty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提交的附表13G中包含的信息。
(3)本公司現任執行董事和董事的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市濱江區網商路599號網易大廈c/o,郵編:310052。表注:
(4)本公司所有現任董事和執行人員作為一個集團擁有的股份包括丁磊實益擁有的股份。此金額包括普通股,和由本公司董事及執行官作為一個整體持有的RSU授予后可發行的普通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根據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公開文件,除上述情況外,沒有大股東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的普通股或代表普通股的美國存托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5名注冊普通股股東,地址在美國,其中包括美國存托憑證計劃(ADS program)的保管人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截至該日,該銀行持有1,832,900,265股普通股。
據我們所知,除上述披露外,我方不由其他公司、任何外國政府或任何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單獨或共同擁有或控制。
據我們所知,沒有任何安排的運作可能會在日后導致我們發生控制權變更。
我們的主要股東與其他股東沒有不同的投票權。
關鍵詞: 網易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