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少兒教育競爭激烈,教育機構跑馬圈地的同時,帶來的是鋪天蓋地的廣告,而廣告宣傳內容違規也時常出現。
近日,記者發現,美股上市公司達內教育集團(交易代碼:TEDU)旗下少兒編程教育機構童程童美存在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代言人、利用受益者名義形象作推薦等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問題。
官網多處宣傳或違反《廣告法》
當下,少兒英語、奧數已經成為少兒教育中的“傳統科目”。在“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面前,“少兒編程”成為家長們新的“起跑線焦慮”,引來眾多培訓機構參與其中。
童程童美官網顯示,童程童美專注于中國3-18歲青少兒編程教育,經過多年,研發出針對中國兒童的編程教育體系,在140多所中小學院校開展了編程課程,擁有400多名認證優質講師。
不過,近日記者發現,童程童美官網存在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代言人、利用受益者名義形象作推薦等問題,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修正)》(下稱“《廣告法》”)。
記者登錄童程童美官網首頁發現,在其優秀學員版塊中展示的優秀學員蘭黃晰僅為9歲; 此外,在童程童美官網“少兒編程課程”頁面多個板塊中,被展示作品的學員在拍攝視頻時均不足10歲。
根據《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據了解,《廣告法》所稱廣告代言人,是指廣告主以外的,在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童程童美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的行為或已涉嫌違反上述規定。
圖片來自童程童美官網
近年來,伴隨著市場消費量的增長,教育培訓行業的消費糾紛也呈現出不同特點。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包括預付式付款方式風險大、培訓質量參差不齊、合同暗藏不公平格式條款等。其中,虛假及違規宣傳便是其中的投訴“重災區”。
根據我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中國網財經記者發現,童程童美在其官網首頁“優秀學員”等不同版塊中,大量展示學員參賽及獲獎情況,并在各類賽事中出現如“童程童美攜手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中國創造學會創造教育專業委員會舉辦‘發現杯’”、“達內教育集團為WRO中國區組委會官方授權承辦單位”等賽事機構描述,利用上述行業協會、國際知名高校作推薦,已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線上課程涉嫌“超時”
除以上在廣告宣傳上存在的問題,記者發現童程童美還存在涉嫌違規收集個人信息及網課時長違規問題。
記者在童程童美官網“免費領取價值388元試聽課”鏈接中輸入手機號后,并未顯示具體的課程信息,而是顯示出“課程顧問將在10分鐘內與您聯系”的頁面,以此便完成了記者個人信息的收集。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需要勾選的如隱私政策或個人信息授權協議等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趙東律師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廣告領域極易發生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事件。網絡產品或服務的提供者應當及時嚴格審查其產品或服務的內容是否違反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網絡用戶在使用網絡時,應當謹慎提供諸如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信息等關鍵信息。如遇侵犯個人信息權益的情形,網絡用戶應當第一時間保存證據,依法維權。
為規范教育機構,2019年我國教育部等六部門曾發布《關于規范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規定線上培訓應當根據學生年齡、年級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于10分鐘。然而,中國網財經記者在童程童美 “少兒編程課程”頁面中發現,其“Python高階人工智能少兒編程”、“編程中的數學”等多類課程中,均存在時長超過40分鐘,且課程中無間隔時間等現象。
對于上述涉嫌違規的問題,中國網財經記者向北京童程童美科技有限公司發送采訪函,并通過客服電話等渠道希望采訪達內教育及童程童美相關負責人。但截至發稿,記者無法建立正常聯系,也并未收到任何回復。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