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通知》調整了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
一、鐵路運輸企業
(一)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20〕56號)附件1《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一)》,增補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分支機構。
(二)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20〕56號)附件2《國鐵集團增值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名單(二)》,增補、取消、變更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分支機構。
上述增補、變更的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1、附件2列明的匯總納稅時間、變更時間起,按照財稅〔2020〕56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上述取消的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2列明的取消時間起,不再按照財稅〔2020〕56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航空運輸企業
對《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總分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0〕30號)附件《航空運輸企業總分機構名單》,增補、變更本通知附件3所列的分支機構。
上述增補、變更的航空運輸企業分支機構,自本通知附件3列明的匯總納稅時間、變更時間起,按照財稅〔2020〕30號文件的規定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網站截圖
相關鏈接:關于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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