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22部門印發《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21〕1380號,以下簡稱《意見》),旨在以兒童需求為導向,以兒童更好成長為目標,完善兒童政策體系,優化兒童公共服務,加強兒童權利保障,拓展兒童成長空間,改善兒童發展環境,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讓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讓廣大兒童成長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意見》提出,到2025年,通過在全國范圍內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推動兒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兒童友好要求在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等方面充分體現。展望到2035年,預計全國百萬以上人口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超過50%,100個左右城市被命名為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兒童友好成為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識,兒童友好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廣大兒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意見》明確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四個基本原則。
兒童優先,普惠共享。堅持公共事業優先規劃、公共資源優先配置、公共服務優先保障,推動兒童優先原則融入社會政策。堅持公益普惠導向,擴大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讓廣大適齡兒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務。
中國特色,開放包容。立足國情和發展實際,促進兒童參與,探索中國特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路徑模式。結合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堅持世界眼光,借鑒有益經驗,強化交流互鑒,以兒童友好促進民心相通。
因地制宜,探索創新。適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資源稟賦特點,因城施策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探索建設模式經驗,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多元參與,凝聚合力。堅持系統觀念,強化兒童工作“一盤棋”理念,發揮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健全完善多領域、多部門工作協作機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
《意見》聚焦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等5個方面,提出24條重點任務舉措。此外,《意見》在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分批建設、監測評估、宣傳交流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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