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 據文旅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申報工作的通知》(辦產業發〔2021〕103號)要求,在各省(區、市)(包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積極申報的基礎上,經綜合研究,確定了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名單,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布這批名單,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8個省區市共55個城市。
第二批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名單
(共55個,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序)
北京市:西城區、密云區
天津市:河西區、南開區、薊州區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運城市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
遼寧省:營口市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上海市:虹口區、浦東新區
江蘇省:無錫市、連云港市、淮安市
浙江省:紹興市、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馬鞍山市、黃山市、池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龍巖市
江西省:撫州市、宜春市、景德鎮市
山東省:濰坊市、濟寧市、日照市
湖北省:襄陽市、荊州市
湖南省:湘潭市、常德市、張家界市
廣東省:江門市、東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玉林市、貴港市
重慶市:江北區、九龍坡區、南岸區
四川省:綿陽市、樂山市、宜賓市
貴州省:安順市
云南省:保山市、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陜西省:寶雞市
甘肅省:酒泉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
文旅部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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