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 據“清廉株洲”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經株洲市委批準,株洲市紀委監委對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羅佳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佳良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并索取他人財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擔任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活動中謀取利益,以放貸收息名義變相收受賄賂且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徇私情私利,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強令案件主審法官作出枉法裁判,致使刑事案件被告人重罪輕判,涉嫌徇私枉法罪。
羅佳良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初心使命,背棄職業操守,知法犯法,危害司法廉潔,妨礙司法公正,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其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株洲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株洲市委同意,決定給予羅佳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清廉株洲”微信公眾號截圖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