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藥品安全典型案例
總臺央視記者 李文杰 李明
為進一步做好2022年涉藥品審判工作,依法懲治危害藥品安全犯罪,依法審理涉藥品行政和民事案件,維護藥品管理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藥品安全的濃厚氛圍,最高人民法院發布10個涉藥品安全的刑事、行政和民事典型案例。這十個典型案例是:
案例一:牛某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案
——用針管灌裝生理鹽水假冒九價人乳頭狀瘤病毒疫苗銷售
案例二:高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案
——“黑作坊”將中藥和西藥混合研磨成粉冒充純中藥銷售
案例三:北京某腫瘤藥品有限公司銷售假藥案
——藥品公司通過非法渠道采購并銷售假藥
案例四:某藥業有限公司訴廣東省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案
——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劣藥行為
案例五:某藥業有限公司訴山東省濟南市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案
——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查處生產劣藥行為
案例六:秦某訴甘肅省隴西縣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案
——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假藥行為
案例七:某藥店訴重慶市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萬州區分局行政處罰案
——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查處出租藥品經營許可證及銷售假藥行為
案例八:鐘某某、杜某甲、杜某乙與某藥房、袁某某生命權糾紛案
——銷售中藥飲片應告知煎服用法及注意事項
案例九:許某與某藥房買賣合同糾紛案
——消毒產品標示治療功能誤導消費者購買構成欺詐
案例十:楊某某訴某藥房合同糾紛案
——銷售未注明產品批號的藥品應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法表示,藥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藥品安全審判工作,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審理涉藥品刑事、行政和民事案件,依法嚴懲危害藥品安全犯罪,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監督支持涉藥品安全行政管理和執法,推動構建規范有序、安全放心的藥品市場環境。2013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以及妨害藥品管理罪一審刑事案件2.7萬余件,判決人數3.6萬余人,還對大量涉藥品安全犯罪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相關罪名定罪處罰,有效震懾打擊危害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同時審結大量涉假藥、劣藥等行政、民事案件,有效維護藥品經營管理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深入調研懲治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司法實踐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指導地方各級法院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懲治危害藥品安全犯罪,依法審理藥品安全領域的行政、民事案件,監督支持藥品主管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詳情點擊>>>
關鍵詞: 最高人民法院 藥品安全 典型案例 藥品安全審判工作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