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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網訊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周懌)近期,生態環境部發布環境空氣等7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將進一步完善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規范生態環境監測行為,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服務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支撐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環境空氣 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為第一次修訂,適用于環境空氣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中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與原標準相比,本標準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完善了采樣技術要求和前處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標要求,支撐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工作及《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履約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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