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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公司要求員工分攤超額電費具體是什么情況比較關心,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瞧瞧具體是什么情況吧!
1、4月2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則案例。
2、唐某于2021年入職某科技公司擔任研發部主管,科技公司發布管理制度規定,給辦公經營場所設定用電額度,每月超出額度的電費由勞動者分攤,科技公司依據該規定每月從唐某工資中扣除其應分攤的電費。
3、唐某以科技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克扣工資、規章制度違法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科技公司支付經濟補償和補發扣除的工資。
4、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唐某不存在工作以外原因消耗公司電力的情形,科技公司從唐某應發工資中扣除辦公場所的電費,不符合法律規定。
5、故判令科技公司將每月扣除的電費如數返還給唐某。
以上就是公司要求員工分攤超額電費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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