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來了,天氣越來越熱,不少上班族開始穿短褲、涼鞋上班。當公司對著裝有明確要求時,穿短褲上班也可能面臨被解雇。
據國內媒體報道,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民事判決書中,某公司主張,員工丁某不服管理穿短褲上班,店長要求其穿工作裝遭拒,聲稱天熱未開空調,被罰款50元懲戒后,丁某仍不改。因其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其辭退。
雙方鬧上法庭后,法院認為,公司主張員工因不穿工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故與其解除勞動關系,應系合法解除,但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故其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一審法院結合丁某的工資標準及工作年限,認定公司應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29765.08元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對此,網友紛紛評論,有支持有反對:
要求穿工裝的那肯定要遵守,各行各業都有規章制度
有些公司的規定奇葩的要死,不服從被開除合理嗎
想請問一下,穿工裝上班熱到中暑了,是不是還能拿工傷賠償?
看明白了:只要公司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員工不穿工裝違法公司規章制度被解雇,才是合法解除
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