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療保障局12月17日發通知稱,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參保人員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藥需求,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等6個藥品臨時納入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等6個藥品 臨時納入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藥品報銷范圍的通知
(資料圖)
京醫保發〔2022〕35號
各區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定點醫藥機構:
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參保人員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藥需求,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將“復方氨酚烷胺膠囊”等6個藥品臨時納入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范圍。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附件:臨時納入報銷范圍藥品名單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17日
責任編輯:Rex_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