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指導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聯合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于24日發布了《關于為上市期間特定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對違約債券等特定債券的轉讓、結算、投資者適當性、信息披露等事項作出安排。
資料圖:中國證監會。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為違約債券提供轉讓結算服務,有助于形成有效疏導風險的機制安排,改變此前債券到期違約后即摘牌,投資者只能被動等待兌付的情形;有助于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轉讓化解債券違約風險,促進信用風險出清;有助于投資者及時處置不良債券,滿足產品到期清算要求;有助于促進形成有效的風險定價機制,提升交易所債券市場價格發現功能。
高莉強調,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滬、深交易所聯合中國結算加強市場培訓和投資者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市場參與者對違約債券轉讓服務機制的認知與參與度,確保相關業務平穩有序開展。(完)(記者 陳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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