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給市民劉女士評評理,她說自己開著電動三輪車去地下停車場的時候,出現了意外,前輪直接報廢了。到底發生了什么,一起看看吧。
“這已經掉下來了,這是換的新輪胎?!爆F場的劉女士告訴記者。
4月16號晚上八點左右,劉女士開著電動三輪車帶著孩子去沐青湯泉洗澡。可誰成想在前去綠城天地停車場停車時,卻發生了意外。
“準備下地下車庫的時候,哐當一聲把我嚇一跳,孩子也往前一傾,把孩子也嚇著了,我手也震了一下,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劉女士說。
正當劉女士愣神的時候,后面的車在按喇叭,劉女士順著坡就下去了。但是前輪似乎遇到了阻力,然后停下車一看。
“把車停下,我下車看看,一看車的前輪廢了,車圈都彎了。”這時候劉女士尋思,應該是進地下車庫的時候撞到了什么東西。她再次返回車庫門口,終于找到了原因。
“(門口有一條)下水道,用一條條的鐵棍擋在上面,其中少了一根,大晚上我也沒看到?!眲⑴空f,當晚就聯系到了物業工作人員,對方給的答復卻是,在停車場門口貼著“行人和非機動車請勿通行”,與他們物管。
“之前進去的時候也沒通知我,讓我進去,也沒說什么。出的時候我就打電話,沐青的人給我的電話,我打了這個電話,他就讓我出了。這個路有問題,我受傷了,他們有責任,不是光我自己的責任?!眲⑴空f。
劉女士認為,自己有一定的責任,但不一定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對此,物業方面又作何解釋,記者跟著劉女士來到綠城天地停車場。
綠城物業工作人員回應稱,“沒有車牌,掃不上車牌是進不去的。她自己開下去了,跟著車后面走,我們也沒有專門的人在那呆著,順著桿子有起落,掃描到下面有東西,就不會往下放”;“我們沒法斷定在這爆的胎。(不是有監控嗎)看著從車庫下來的,正常行駛,到欄桿那停下來了,停下之后就說輪胎爆了。”
物業張經理說,對于此事會進一步請示公司,現在無法給予答復。對于這件事情,物業應不應該承擔責任,又應該如何處理,記者咨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在對方否認的情況下,劉女士需要有初步的證據,證明事情發生的經過,以及因果聯系,證據包括認證、視頻、報警記錄等。
“物業公司對物業范圍內的設施有管理的義務,因為設施管理不善,導致他人人身或者財產受損,物業公司應當賠償。如果物業公司有張貼較為明顯的禁止標志,求助人依然違反規定,那么求助人本身就有過錯,可以減輕物業的賠償責任。”律師周凱說。
關鍵詞: 地下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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