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63次審議會議于昨日上午召開,浙江大農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大農”)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浙江大農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東亞前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劉欣、馮衛平。
浙江大農專注于高壓清洗機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涵蓋高壓清洗機整機、高壓柱塞泵和清洗機附件,是一家集家用、商用、工業用為一體的綜合清潔裝備制造商。公司產品廣泛應用于家庭清潔、市政環衛、物業清潔、車輛清洗、石油化工和管道疏通等領域。
(資料圖)
浙江大農無控股股東。浙江大農的共同實際控制人為王靖、應云琴母子。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王靖、應云琴分別直接持有浙江大農15.74%、5.27%股份,通過持有大農機械100%股權間接持有浙江大農28.74%股份,兩人共同控制浙江大農49.74%股份。
浙江大農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1868.33萬股(不含超額配售選擇權),且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總額的25%。本次發行過程中,公司和主承銷商可以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超額配售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的15%,即不超過280.25萬股,若全額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2148.58萬股。最終發行數量由公司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全部為新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浙江大農本次計劃募集資金2.58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投資于高壓柱塞泵及泵組系統產品擴產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審議意見
請發行人結合2022年第三季度經營情況,補充說明經營業績變化趨勢,并作進一步風險揭示;結合經營業績變化趨勢說明募集資金用于擴產的合理性及具體安排。
審議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關于利歐股份。根據申報文件,發行人掛牌時控股股東為利歐股份,實際控制人為王相榮。2018年7月王洪仁及其子王靖收購利歐股份持有的發行人21%的股份,收購完成后,王洪仁、王靖、應云琴合計控制發行人51%的股份。2019年4月,利歐股份提名董事數量縮減為兩人,利歐股份不再將發行人納入其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王洪仁去世后,其所持發行人股份由王靖和應云琴繼承,王靖和應云琴共控制發行人49.75%的股份,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利歐股份持有發行人43.72%的股權,為第一大股東,利歐股份實際控制人王相榮直至2022年1月才辭任發行人董事。
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1)利歐股份出讓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王洪仁及王靖受讓股份的資金來源,受讓方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情形。(2)未將利歐股份認定為發行人共同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是否合理,是否會對發行人控制權的穩定性產生重大不利影響。(3)發行人控股權變化前后,利歐股份對浙江大農經營發展的影響方式及情況;雙方是否實際保持獨立關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2.關于募投項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鑒于發行人2022年1-6月主要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存在同比下降的情況,發行人存在業績下滑、在手訂單數量減少的風險,請發行人結合目前國內市場滑坡、國際經濟形勢不穩的大環境背景,以及發行人市場地位及競爭優勢、下游客戶需求、行業發展趨勢等,進一步分析本次募集資金用于擴大產能的必要性,說明募投項目投產領域是否具備充足的行業增長空間,發行人是否具備募投產能消化能力,募投項目實施對發行人經營業績的影響。(2)發行人在報告期內進行了大額分紅,請結合發行人日常運營需要、現金流狀況、貨幣資金余額及使用安排,分析本次募集資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過度融資的情形。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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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