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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網站昨日報送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2022年11月24日)。
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長銀罰決字〔2022〕9號)顯示,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1.未按規定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2.未按規定開展特約商戶巡檢;3.單位特約商戶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為收單結算賬戶;4.未按規定落實收單業務本地化經營和管理責任;5.變造特約商戶交易信息。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對其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907.72元,并處165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此外,行政處罰決定書(長銀罰決字〔2022〕8號)顯示,易軍(時任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副總經理)對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變造特約商戶交易信息。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對其警告,并處1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11月16日。
開店寶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冊資本為1.2億元,具有全國銀行卡收單及專業化維護、增值服務和行業支付解決方案等服務,自稱與中國銀聯及各銀行建立合作。官網顯示其提供各種POS機與預付卡。其于去年12月22日其《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得續展,可從事銀行卡收單(全國)、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廣東省)等業務。
經記者查詢發現,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為上海富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富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奇鑫(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奇鑫(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為開店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開店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吉林亞聯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亞聯”,002316.SZ),持股比例45%。
*ST亞聯2022年半年度報告顯示,公司子公司開店寶集團之子公司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開店寶支付”)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聯合批準下發的編號為GR202131005651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自2021年起,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優惠稅率征收,減免期限為2021年度至2023年度。
2022年3月17日,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因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罰款40000元。
2022年3月11日,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因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審核管理規定等違法行為被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罰款83萬元。公司風控經理張雷也被處以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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